國中_公民_21-3-1 回復原狀

影片描述

【講師】韓筱釩

【講師簡介】
韓筱釩,高師大課程所畢業,任職國中教師
個性活潑開朗,善舉生活化的例子進行教學
兼任 屏東縣南榮國中社會科研發專案外聘教師

【影片簡介】
●民法-民事責任(恢復原狀)
因故意或過失,不法侵犯他人權利,對他人造成損害的行為,負起「損害賠償責任」。損害賠償責任以回復原狀為原則,若無法恢復原狀,則以金錢賠償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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