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_公民_3-1-1 家庭的定義

影片描述

【講師】賴少偉老師


【講師簡介】目前服務於三芝國中,主要教授科目為公民科。在課堂中習慣用大量的舉例、時事來說明課文中的抽象概念,期待公民科的內容能切實結合生活中的經驗,並落實於生活中。


【課程介紹】家庭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,具有婚姻、血緣或收養關係的人所組成的親屬團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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